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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慈善之光更暖更亮——自治区政协“支持推动自治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提案办理协商会议综述

         滴水汇沧海,寸心暖山河。

公益慈善,是中华民族血脉中流淌的温情,是党领导下的崇高事业。步入新时代,公益慈善事业被赋予“第三次分配”主渠道的战略定位,成为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

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谋划和推动我区慈善事业在乡村振兴、科教文卫、生态保护、应急救援等方面积极作为,在扶弱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汇聚了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但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地区间不平衡、结构不合理、整体层次不高等问题还较为突出。

基于这样的背景,8月19日上午,自治区政协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议,主题聚焦“支持推动自治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面对面协商中,一方是自治区人大、民政厅、税务局、审计厅等具体推动部门,一方是提案代表和红十字会、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人民团体负责同志及参与自治区政协相关调研的委员、智库专家、慈善组织负责人。随着双方探讨的逐渐深入,问题更加清楚,建议更加明晰,做好未来工作的共识和合力更加凝聚……

当有温度的提案遇到有力度的办理

今年自治区两会后,由民盟内蒙古区委会和农工党内蒙古区委会共同提出的《关于支持推动自治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提案》被自治区政协主席会议列为重点提案之一,确定为自治区2025年度政协协商计划之提案办理协商议题。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此提案遴选为重点督办提案,由奇巴图副主席督办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自治区民政厅等承办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将提案办理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一同谋划、一体推进。

为了让协商会议开出成效,自治区政协精心筹备:自治区政协主席张延昆多次听取汇报并提出具体要求。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其其格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带领由政协委员、相关部门同志和专家组成的调研组,深入民政厅、残联、伊利集团及鄂尔多斯市、通辽市调研,又赴贵州省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其其格与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同调研组的同志,多次梳理问题、研究对策,并与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有关政协委员、智库专家充分协商,最终形成3700余字的调研报告,精炼总结自治区慈善事业工作成效,认真梳理问题困难,给出了“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公益慈善事业正确发展方向”、“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为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保驾护航”、“构建资源整合机制,打破基金分散困局”、“提升专业化水平,持续壮大公益慈善组织力量”、“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慈善文化氛围”等一揽子建议。

提得好、办得实、督得真,让这件有“温度”的提案,满满都是“民生味儿”。

“希望该提案能够为自治区慈善工作提供有益参考,借此推动全区慈善事业迈上新台阶。”协商会上,全国政协常委、民盟内蒙古区委会主委赵吉作为提案代表就提案有关情况作了进一步说明,对各方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提案办理工作表示感谢。

打好法规政策“组合拳”

2024年9月,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施行,将中国特色慈善理念、慈善行为、慈善制度、慈善模式、慈善经验上升为国家慈善事业顶层制度设计。

据此尽快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建立相应制度机制,为我区慈善事业定制度、立规矩的呼声愈发强烈。

结合实际调研,自治区政协常委许怀云认为,在程序上更加规范、监督机制更加健全,会让更多有慈善意愿的募捐对象、捐赠人放心捐赠,受益的人群就会更多,防止返贫的防线就会更牢,社会也会更加稳定。因此,迫切需要一部好的慈善条例尽快出台实施,营造有利于公益慈善事业的法治政策环境。

“制定过程中,要特别细化慈善工作协调机制的参与方和部门职责......”作为法学专家,自治区政协委员丁鹏对条例的制定给出了更具操作性的建议。“要以构建协调机制为切入点,密织慈善工作网络;以鼓励促进措施为突破口,推动慈善力量生长;以完善监督管理体系为重点,发展阳光慈善事业,通过法治手段和法治方式助力自治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丁鹏说。

“《内蒙古自治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已经列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23—2027年)。”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马万斌现场回应,下一步自治区人大将深入研究法规需要调整解决的主要问题,对上位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具体细化,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总结固化,对工作中的短板弱项进行靶向强化,推动条例尽快出台。

提升慈善机构和组织专业服务能力

率先在全国实现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人均1万元救助全覆盖,实施“鸿雁之声巾帼志愿服务”、香港海鸥助学、“妇女灵活就业技能提升培训”、“智能书包”等15个关爱项目......近年来,自治区妇联牵头、协同内蒙古妇女儿童基金会筹募公益款物价值1.28亿元,深入实施“我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十送”行动,全力提升妇女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国政协委员、自治区妇联主席王芳坦言,自治区妇女儿童公益慈善事业在多方参与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面临系统性挑战。如,针对困境妇女、留守流动儿童等群体的关爱服务覆盖面仍显不足;现有服务项目多以物质帮扶为主,心理疏导、情感陪护、家庭教育指导等精神需求关注不足;政府机构、公益组织等各方资源相对分散,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动协调机制尚不健全,信息壁垒与项目碎片化并存,影响了公益慈善整体效能的提升。她建议,自治区划拨一定比例或设立专项基金,定向用于支持困境妇女、留守流动儿童、困难家庭的关爱帮扶项目;鼓励并支持公益慈善组织设计开发更多聚焦精神关爱、心理支持、家庭教育、亲情陪伴等领域的专业化服务项目;由民政部门牵头,制定覆盖政府管理机构、群团、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爱心企业等多方参与的公益慈善组织联动方案,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信息化时代,公益慈善事业面临着新的挑战。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刘敏认为,各慈善组织要打破固有的思维模式,研究探索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项目,善于利用网络募捐。同时,要以项目为中心,以品牌为抓手,选好具有可操作性、可持续性的项目,进行系统化、标准化、品牌化运作,实现更大的社会价值和影响力。

人才深耕,善业长青;文化润泽,善源流远。委员们还表达了对培养慈善专业人才、营造浓厚慈善文化氛围等问题的关注,提出务实建议,以期更好应对慈善事业发展的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

把好事办好尤须加强监督管理

“有些企业反映捐赠后并没有享受到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这一政策,请问是什么原因?”互动交流环节,自治区政协委员郭万富的提问道出了不少企业的困惑。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副局长高俊宏立即答复:“可能有这么几种情况,一是未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捐赠;二是部分社会组织未取得公益性捐赠资格但接受捐赠,最终导致捐赠方无法进行税前扣除;三是部分捐赠企业未取得合法有效的捐赠票据,不得税前扣除......”为了破解政策“不知晓”问题,他表示,税务局将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帮助捐赠方、受赠方及时了解、依法享受政策。

近年来,慈善领域发生的一些负面事件,如个别慈善组织挪用资金、截留善款、信息不透明、管理混乱等现象屡屡成为舆论焦点,引发社会公众的广泛质疑与深刻反思。受邀参加协商的第十三届“中华慈善奖”慈善楷模奖候选人刘玉敏认为,慈善项目承载着社会各界对困难群体的关爱和帮助,每笔资金都饱含着捐赠者的善意与期望,而审计是确保慈善项目规范运作、资金合理使用的关键环节。“请问自治区审计厅负责同志,目前慈善领域审计的重点有哪些,近年来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什么,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

自治区审计厅一级巡视员冯茂随即认真作答。深入的互动、充分的协商,让提办双方达成共识——随着慈善组织日益增多和慈善活动日趋多样化、复杂化,监督管理更加突出地成为慈善活动健康开展、慈善公信力得以提升的重要保障。

奇巴图认真听取并记录每一位委员的发言,表示将深入细致研究、充分吸收采纳,在下一步推动我区公益慈善事业工作中,正确处理好支持鼓励和规范管理的关系、加快发展和保障安全的关系、系统谋划和重点推进的关系、依法自治和行业自律的关系、立足区情与借鉴经验的关系,争取自治区人大支持,2026年出台条例,推动我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慈善事业是一项全民的事业,政协组织和每一名政协委员更是责无旁贷。张延昆号召,广大政协委员要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和界别特色作用,奉献爱心、贡献智慧,助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携手让慈善之光更加温暖、更加明亮,照耀每一个需要帮助的角落,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注入更多慈善力量。(李海鑫  亢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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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自治区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