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助推——矿山建设向“绿”而行
- 发布日期:2025-07-04 10:34
- 浏览次数:
内蒙古自治区是矿产资源大区,是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先后被写入国家“十三五”“十四五”规划纲要及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重要文件。《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提出“加强矿区治理修复”,为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提供了政策保障与支持。当前,内蒙古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自治区各地正在通过科学规划和系统修复,让矿山重披绿装、焕发新生。
2024年,自治区政协围绕“加强矿山治理修复,探索支持第三方治理模式”协商议题,实地调研各地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深入了解矿山治理修复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召开“加强矿山治理修复,探索支持第三方治理模式”对口协商会,立足党政所需,结合政协所能集思广益,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建言献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采纳协商提出的建议,将《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列入2025年立法计划。
矿山生态修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在经济发展中保护生态环境,持续推进矿区地质环境修复治理,保护好矿产资源,是内蒙古要做好的一道“必答题”,也是自治区政协委员持续关注的焦点。
“在矿区生态修复过程中,要尊重自然规律,顺应自然环境的发展变化,尽量避免对自然环境造成过大的破坏。”民盟内蒙古自治区委会呼吁,通过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和生态修复技术,使受损山体逐渐恢复稳定,并促进植被生长发育,提高生态系统的生产力,通过土地复垦、土地流转等方式,将部分土地用于生态建设和生态农业发展。
内蒙古拥有丰富的战略性矿产资源。“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自治区战略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依据资源储量、市场需求、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明确开采区域、开采规模和开采顺序。对现有矿山进行整合,淘汰落后产能,引导矿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自治区政协委员邹本慧建议,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矿山生态修复机制,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同时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废弃矿山的生态重建项目,逐步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目前,鄂尔多斯市积极部署深层煤层气资源的勘探开发,促进鄂尔多斯天然气产业发展。自治区政协委员张弦认为,开采矿产资源的同时更应注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一方面,对气田采出水的处理达标与回注进行严格管理与在线监控。另一方面,对煤层气勘探开发过程中打钻产生的大量煤屑等固废,要建立妥善处置机制,进行严格管理。”(菅海霞 梅莉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