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政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民主监督专题协商方案
- 发布日期:2020-06-24 15:10
- 浏览次数:
根据自治区政协安排部署,今年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政协将共同围绕“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部署,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开展民主监督专题协商,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任务
深入调研掌握我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自治区、盟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部署情况;查找短板和不足,找准问题症结,学习借鉴全区及兄弟盟市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全盟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助推全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监督协商的重点内容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自治区、盟里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点聚焦强化市场主体保护,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执法,加强法制保障等方面开展监督协商。(详见《优化营商环境民主监督专题协商调研提纲》)
三、监督协商办法
(一)走访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
以个别走访和集中座谈等方式,了解和掌握政策措施落实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拟走访市场监督局、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召开财政税务、金融机构座谈会。
(二)走访企业
以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重点,走访代表性企业10户(含自治区政协调研4户)以上,召开座谈会一场。
(三)开展网络议政
在盟政协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在盟政协委员微信群发布倡议,号召全体政协委员建言献策。
(四)开展问卷调查
通过走访、座谈、网站、微信等方式,面向企业和社会各界进行调查问卷。(调查问卷附后)
(五)开展督查
各旗区、盟直相关部门(名单附后),就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六)召开民主监督专题协商会议
组织部分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有关企业、专家、学者等,与反映问题较集中的党政部门开展专题协商。
四、推进步骤
(一)制定方案。于5月底前完成,经盟政协党组同意后实施。
(二)召开协调会。由盟政协经济委牵头,协同盟工商联,盟委、行署督查室等组成课题组,于6月上旬前召开课题组会议,对整体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统筹协调。
(三)开展监督调研。主要包括走访企业、部门,召开座谈会。开展自查问卷调查,明察暗访,形成调研报告及问题清单并上报自治区政协,于8月底前完成。
(四)召开民主监督专题协商会议
1、指导三旗专题协商会议,于7月底前完成。
2、召开本级专题协商会议,8月底至9月上旬完成。
3、参加自治区专题协商,10月底前完成。
五、课题组及职责分工
在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领导下,成立专项课题组实施。
带队领导:张志中 盟政协副主席
组 长:张有义 盟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副 组 长:嘎拉巴特尔 盟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周怀军 盟工商联副主席
成 员:王 昊 盟委督查室工作人员
王维一 行署督查室主任
吴奕男 政协办公室信息科副科长
高 琦 盟政协经济委员会秘书
视情况邀请部分盟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代表及专家学者参加。
职责分工如下:
政协经济委:负责总体协调组织等
政协办公室:负责协助后勤保障及宣传等
盟工商联:协助企业调研,问卷调查及调研报告初稿的草拟等
盟委、行署督查室:负责对党政部门自查的协调与督促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参加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列入年度履职重点,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进落实;要全力支持抽调人员按分工履行职责。
(二)坚持双向发力。在实施民主监督过程中,既要在建言资政上下功夫,推动问题解决,又要对国家、自治区、盟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进行解读,面向委员和社会各界做好统一思想、引导预期、提振信心、答疑解惑、增进共识工作。
(三)加强统筹协调。盟政协经济委、政协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做好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调度,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监督协商全程高质量推进。
(四)加大宣传力度。盟政协经济委和办公室要紧密配合,落实好自治区政协关于加强宣传的相关要求,统筹各类媒体,及时宣传报送走访调研、监督协商进展情况,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五)践行务实作风。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配套规定,轻车简从,严格控制调研组规模。要统筹安排自治区、盟、旗三级调研走访,切实减少基层负担。要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做好防护等工作。
附件1
优化营商环境民主监督专题协商调研提纲
一、强化市场主体保护
1.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是否存在限制或排斥民营企业的情况;
2.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的保护情况;
3.对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保护情况;
4.在疫情防控期间,政府出台了哪些优惠政策,效果如何。
二、净化市场环境
1.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部署的情况;
2.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满意度情况;
3.对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中承诺事项兑现情况(如: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优惠政策);
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方面情况;
5.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情况;
6.解决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情况;
7.对优化营商环境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情况、意见建议(如:居民住宅和商业写字楼长期办不了产权证,长期拖欠企业和个人债务,经济案件审判难执行难等)。
三、优化政务服务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情况;
2.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情况;
3.审批权限下放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接得住、管得好”方面的措施和问题;
4.取消的审批事项、行政许可能否得到落实,存在哪些问题;
5.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相关部门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的现象。
四、规范监管执法
1.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和响应机制的情况;
2.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的情况;
3.执法监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4.在建立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做法及问题。
五、加强法治保障
1.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情况;
2.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情况。
附件3
盟直相关部门名单
中级法院、公安局、盟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牧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市监局、应急局、能源局、金融办、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税务局、银保监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