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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天津知青在阿拉善”史料征集的通知

为真实记录天津知青上山下乡的历史事迹,挖掘知青们在阿拉善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奉献热血青春,谱写可歌可泣的青春史诗,盟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全盟各族各界开展 “天津知青在阿拉善”文史资料征集活动。

一、 史料征集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尊重人物,真实可信;要注意以史为鉴的作用。

(二)坚持“三要、四不”的原则:“要真实,要具体,要大胆直书”,“不限体裁,不求完整,不苟观点,不扣帽子”。

(三)坚持“三亲”特点。征集的历史事件须是参与者和见证人的亲历、亲见、亲闻的第一手回忆资料。其体裁大致分四类:一是记述本人亲身经历的回忆录;二是向有亲身经历者调查访问的记录;三是个人或集体通过向亲身经历者调查访问整理的对某一人物或事件的比较完整的资料;四是根据本人的经历对各种文献资料或别人写的资料所做的考证、订正或补充。此外,还可有少量的函电、日记和图书资料。

二、 征文要求及范围

(一)这次“天津知青在阿拉善”史料征集以文字为主,辅以图片配说明文字及文档文物资料影印件;以亲历者亲自撰稿为主,辅以采访记录,录音整理;以汉文为主,征集的蒙文资料可组织翻译成汉文,并保存蒙文原件。文稿要求材料真实,逻辑严谨,语言流畅,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字数不限。

(二)征文面向全盟各族各界人士。

(三)史料原稿请注明亲历者、口述人的姓名、年龄、住址及采访地点、时间等。欢迎提供亲历者、见证人的近照及相关图片。

(四)稿件必须是本人(集体)原创,严禁抄袭。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如若采用,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稿酬。

三、 征文时间及投稿方式

(一)征文自即日起开始,至2016年12月底截稿。

  (二)稿件用A4纸打印一份寄到阿盟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邮箱:amzxwsw@163.com。

  (三)投稿时请写清作者姓名、单位、现任或原任职务,办公或居住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并在信封及文稿左上方注明“天津知青在阿拉善”字样。

联系人:塔  拉  

联系电话:0483—8338566 ,13948037757

        阿盟政协办公厅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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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阿盟政协办公厅